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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嚴懲退將赴陸,是民主的進步?還是民主的倒車?

退將赴陸研議管制政治活動 林全:嚴管嚴懲
2016-11-17 14:20聯合晚報 記者雷光涵、鄭宏斌/台北報導
我國退將出席中共紀念孫中山誕辰大會,聆聽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講引發爭議,行政院長林全今天重話表示,「我們要嚴正表示這30餘位退役將領的行為,已違背其應對國家忠誠的義務,並做了不良的示範。」他並指示相關部會研議,是否延長退休軍職、公務員的出境管制、屆滿出境申報及中止退休俸等懲處。 

人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其他自由及權利,原則上均受憲法保障;且例外情形亦受法律保留的限制.除非法律明文規定,否則不得任意限制人民的自由,這可說是相當基本的人權,也是民主法治國家,普世共識的價值觀,何況我國憲法明定:”人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且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詳如:中華民國憲法第1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23: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再說此一事件,係由於我們的退將應邀出席中共紀念孫中山誕辰大會而起,諸不知孫中山先生是中華民國的創立者,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更明白地寫著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退將能自費赴陸參加此一神聖的活動,不僅彰顯對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崇敬,多少具有求同存異,為兩岸停滯的關係破冰的效果,當前政府不予嘉勉就算了,豈可以行政權及主觀的意識形態,凌駕立法權,甚至於侵犯退將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又哪能未審先判,打算中止他們賴以為生的退休俸等懲處?這種作法是民主的進步?還是民主的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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