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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恭錄"老子"心得報告

"老子"全文, 5000,是道家重要的寶典,在學期間許多課程中均提到此書,不才早就對此書擁有濃厚的興趣,於去年4月間,亦曾抄錄此書,且初步寫了
               自去年9月以來,每個月均寫一部經書的心得報告,以作為個人修行的功課,自覺這是相當有意義的事,如今刻正抄錄春秋穀梁傳一書,因已屆月底,看看這個月已抄不完了,乃決定把已抄完,值得賡續研究,卻仍未照1.作者為何?2.他對現代思潮或制度的影響?3.值得奉為圭臬的語錄?等三大體例,來寫心得報告的老子”,從新恭讀,再完成這篇功課,以增加研習效果,並與各位先進網友分享.

一、作者為何?與老子有無關聯?
本書作者眾說紛紜,然其中相傳為老子李耳離開中土騎牛往西域前之作,縱然無直接證據足以證明,但戰國末年韓非曾述及老子學說,因此成書當在戰國時代之前,且縱然老子並非執筆作者,但我確信應該多少與老子有關,且第一作者當首推老子。


二、他對現代思潮或制度的影響?
<自由放任>
57--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民主思想>
49--聖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

<博愛>
34--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

<服務人生觀>
13--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
81--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自然為本,自然就是美. >
25--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軍機保密>
36--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死刑存廢需檢討>
74--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抑強扶弱,課徵富人稅.>
77--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三、有無值得奉為圭臬的語錄?抄錄時特別有感覺的論述,謹摘錄如次,以加深記憶,並與網友分享:
3:”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具體作法>凡人皆有七情六欲,但那是自然天成的,宜疏導而無需壓抑,否則一旦壓不住,讓它如火山般的暴發,反而難以收拾,不過人的情欲雖然與生俱來就有,但假如儘量少接觸那些足以誘發情欲的不當因素,不貪不瞋不癡,還是可能的,就如同向陽性的種苗,在缺水缺乏陽光的環境下是不可能茁壯一樣,因此當今之世,身處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的我們,更應該恪遵禮法,非禮勿聽,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不見可欲,其心不亂,以免壞了自己的道行.

38:”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
<具體作法>俗諺:"忠厚不折本,吃得起虧就是福",宅田仁厚者,就算智賽隋和,遇到利害衝突時,也不屑與人計較,能輕易的放下眼前的虧,去追求更值得追求的目標;反觀心眼小的人,目光如豆,見樹不見林,既好於追求蠅頭小利,也容易與人衝突,也許情勢好的時候,能佔上風,但無形中卻浪費更寶貴的時間及心力,其實是得不償失的;至於務實與虛華,大丈夫擁有寬大的心胸氣度,當然會務實的注重裡子,而不在乎虛華的面子.

44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具體作法>"人心節節高於天,越是多錢,越愛錢";"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可說是常人的通病,一旦欲望之門洞開,而不知節制,將陷入欲望的深淵,輕者自取其辱,重者更可能惹禍上身,不可不慎,其實人生需要的不多,而且真正需要的多很便宜或完全免費,反而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所費不貲,因此知足可常樂,依需要過生活,乃能輕易的天長地久.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嚴懲退將赴陸,是民主的進步?還是民主的倒車?

退將赴陸研議管制政治活動 林全:嚴管嚴懲
2016-11-17 14:20聯合晚報 記者雷光涵、鄭宏斌/台北報導
我國退將出席中共紀念孫中山誕辰大會,聆聽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講引發爭議,行政院長林全今天重話表示,「我們要嚴正表示這30餘位退役將領的行為,已違背其應對國家忠誠的義務,並做了不良的示範。」他並指示相關部會研議,是否延長退休軍職、公務員的出境管制、屆滿出境申報及中止退休俸等懲處。 

人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其他自由及權利,原則上均受憲法保障;且例外情形亦受法律保留的限制.除非法律明文規定,否則不得任意限制人民的自由,這可說是相當基本的人權,也是民主法治國家,普世共識的價值觀,何況我國憲法明定:”人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且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詳如:中華民國憲法第1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23: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再說此一事件,係由於我們的退將應邀出席中共紀念孫中山誕辰大會而起,諸不知孫中山先生是中華民國的創立者,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更明白地寫著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退將能自費赴陸參加此一神聖的活動,不僅彰顯對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崇敬,多少具有求同存異,為兩岸停滯的關係破冰的效果,當前政府不予嘉勉就算了,豈可以行政權及主觀的意識形態,凌駕立法權,甚至於侵犯退將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又哪能未審先判,打算中止他們賴以為生的退休俸等懲處?這種作法是民主的進步?還是民主的倒車?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年金改革成功的必要條件

目前全國社會各地瀰漫著抗爭的氛圍,輕者靜坐抗議,重者潑漆、丟雞蛋,攻佔議會殿堂,而所爭的,只有極少數是為環保為公益而爭,大多均與私益相關,如少數人的工作權、居住權、財產權,甚至於連從無到有的七天假,都被各類團體操作,而與政府部門爭的要死要活的,相對的標的更大,影響人數更多更深遠的年金改革,就顯得溫和多了.
可能大家都認為年金改革是很有意義,但卻是出力不討好的偉大工作,且目前的箭頭主要係指向服從性極高,又猶如漢書董仲舒傳所謂「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高風亮節,安於現狀的軍公教人員,因此雖然年金改革會議已告一段落,但仍難得聽見這群為數近百萬人的怒吼.儘管如此但他們因受儒教影響,而被禮教所壓抑的情緒,仍值得關心,否則讀書人那種「頭可斷,血可淌,身不可辱」的氣勢,一旦像火山爆發那樣發作,相信絕非國家之福.
值得注意的是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依據90.5.4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525 號釋例:「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已退待退乃至現職軍公務人員,在謀職前,大多受年金改前優渥穩定的退休制度所吸引,三更燈火五更雞的充實本質學能,也克服外界的誘惑,心無旁鶩的世守這一行,其信賴保護是絕對必要的.但平心而論,除非政府有辦法廣查漏稅,來增加財源(據說美國新科總統川普雖然擁有數百億的身價,卻有辦法數十年不繳稅,以國人習於鑽法律漏洞的惡習,這類高人當不在少數),以目前國家的財政狀況,假如新的法規不能溯及既往,則改革的成效,絕對遠不如民國84年那次改革,甚至於遙遙無期,惟「民無信不立」,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仍屬必要,其中「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愚見以為,軍公務人員,大多安貧樂道,物質欲望不高,可說為了追求穩定的生活,才選擇這種「富不了也餓不死」的工作,因此只要能溫飽,能確保過著有尊嚴的下半輩子,他們應該就懶得去抗爭了,因此在砍年金或優惠存款時,如能賦予免費安養、長照及重症醫療的福利,讓他們不幸遇特殊需要時,無舉債之窘,特別是長期照護,由於社會變遷,孝道式微,想仰賴晚輩照顧,似乎不大可能(詳如 
  • 不孝的第一代),且所費不貲,以至於讓退休的老人家,總想多留點錢以待不時之需;至於「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3年、5年或10,隨遇而安的軍公務人員也許不會太在意,記得民國84年那次改革,召開數百次座談會及宣導會,大家雖不滿意但最後均能接受,而毫無抗爭行動,但願這次改革也能如此,讓退休人員生活能獲得適切的保障,國家財政亦能永續營運.畢竟覆巢之下無完卵,沒有國就沒有家,本來就是全體軍公教人員的共識.


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觀音六字大明咒施食法----倒餿水時可誦"唵嘛呢叭咪吽",以度餓鬼道眾生.


        不才有幸與岳父母,住同一社區,岳父已達坐八望九高齡,但仍須負擔家務,在我未退休前,在倒垃圾時間,偶見他老人家拉著推車, 下斜坡清倒垃圾及餿水的險樣,於心不忍,賦閒在家後,除了照顧我家老爺子的生活起居外,乾脆接替他清倒垃圾及餿水的雜事.
        由於除了我們之外,其他親家們都在岳父母家包飯,因此難免產生許多為數可觀的餿水,每次想到非洲難民飢寒交迫,偶爾也看到老邁的流浪漢,從餿水桶中挑撿食物,為此不才料理三餐幾乎做到物盡其用,只有果皮,撿菜過的梗及菜渣,而甚少留下餿水.因此最初在幫岳父清理餿水時,看到自己往往得把重達數公斤的餿水倒掉,內心總不是滋味,特別是從小被灌輸儉樸惜物的觀念,聽說浪費食物是天打雷劈的重罪,而眼撐撐的看到,那麼多的餿水是從不才手中被丟棄的,又聽說垃圾分類,並不落實,餿水桶的東西,最後仍可能被當垃圾處理掉,如此一來,浪費食物的這筆帳,就可能記到我的身上,真是五味雜陳,所幸拜讀愛播網105.6.9初相识居士所發表之” 法師親授:觀音六字大明咒施食法!......"一文,開示"在倒剩飯剩水、丟口水鼻涕鼻血、大小便等之時,念誦觀音心咒:唵嘛呢叭咪吽,將其布施給常時飽受饑渴巨苦的餓鬼道眾生,因觀音菩薩及心咒的加持,即使一粒米一滴水,也會利益恆河沙......"
        真棒的觀點,不管是真是假,持此神咒,爾後幫我岳父母處理餿水時,再無卦礙囉!更期盼法界高人,能過多發表這類鬆綁人心的妙法,讓有心修行的人,能心無旁鶩的為所應為,以共創和諧的社會與真善美誠.







愛播網105.6.9初相识居士所發表之法師親授:觀音六字大明咒施食法!把剩飯剩菜剩水布施給餓鬼道眾生!獲得無量公德和福報!乙文,載明在倒剩飯剩水、丟口水鼻涕鼻血、大小便等之時,念誦觀音心咒:唵嘛呢叭咪吽,將其布施給常時飽受饑渴巨苦的餓鬼道眾生,因觀音菩薩及心咒的加持,即使一粒米一滴水,也會利益恆河沙...”詳見http://www.ispot.news/post7878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