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11交通部為降低高齡駕駛事故率,宣步推75歲長者每2年須換新駕照的新制,並預定於107年正式實施.
然而美聯社早在100.7.19報導即指出「先前研究顯示,年長者開車比較容易出車禍,特別是65歲以上的老人。這項研究則針對傷亡率,而非肇事率。結果發現,坐祖父母車的小孩,傷亡率比坐父母的車降低33%。」
其實老年人因身體膠質減少,抗撞擊能力,遠低於年輕人,因此搭乘交通工具,不論是大眾交通工具或轎車,其傷亡的比率較大,是可想而知的,若因他們易傷亡即濫予設限,今天限制他們開車,隔幾年又限制他們搭車,說不定那天還會出個天兵,怕老人家走路傷亡機率居高不下,突發奇想的規定:”老人不得單獨外出”,如此的因咽廢食,恐怕已非合理與否的問題,根本就是違憲囉!
再說,常言道「十次車禍九次快」;又說「老的老步穩」,車禍的傷亡率,也許老多於少;但車禍的肇事率,相信年輕的必然多過年長的,而影響交通安全要看的應該是肇事率,而不是傷亡率,直覺上交通部這次的決策,似乎過於草率.
更可議的是,這種兩年後才打算施行的新制,早不提晚不提,居然在大選前幾天才提出,影響所及據說多達50萬人,假如長者心生怨言,他們是不會去管是那個政黨提案的,一定把矛頭指向執政黨,萬一影響本周末的投票取向,又遇到好事者,豈不落入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瓜田李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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