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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看護出籠樂

        大崙頭山位於台北市士林區與內湖區之間,是安全度極高的小百岳,路標明確,從至善路三段碧溪橋沿碧溪路0km起,至2.7km處即可抵達大崙湖登山口,取道坡度極緩的大崙頭尾山自然步道上山;當然也可以從坡巒起伏,較有變化的環狀枕木步道上山,再從大崙湖沿碧溪路下山,以增加健行的里程;這條路線我早就知道了,然而每回隨隊行動,往往過其路口而不入,偶爾想來還有點不是滋味哩!
        104.12.28我們的登山社,預定至大崙頭山健行,剛好這一天胞弟也有空請假來幫我代班,週日到市場又見到我及隊友們都愛吃的金棗,賣相雖然不佳,但甜而不酸,香而不嗆鼻,價格也很公道,乃一買就買了15斤,準備與隊友及鄰近的親友分享,胞弟那天也在8時許過來接班,乃猶如籠鳥出籠似的,興高采烈的趕路.
         儘管說到了小18的劍潭站時,站牌下已空無一人,顯然的隊友剛出發,或者他們怕天雨路滑改變了行程.因為既然好不容意出來了,不可能為此輕意的打道回府,復因下一班的小18需等半個小時,而性喜隨緣又心態繫大崙頭山的我,立即決定只要有開往故宮方向的公車過來我就上車,運氣還不錯,來的那公車不僅往故宮方向開,且載我到內雙溪站,下車走一小段路,即抵達碧溪橋,彷彿又回復獨行俠時代的我,對未知的路程進行探索;不同的是,如今已非年少輕狂的年代,乃緊記愛妻的叮嚀----走有人走的路,走亮的路,走絕對安全的路,而這條碧溪產業道路,因是往小百岳大崙頭山的主要道路,是市郊熱門的路徑之一,因此完全符合愛妻的期望,當然讓我放膽獨行,也讓我的小百岳記錄,再增一座.
        比較上,獨行與團隊行動各有千秋,假如路況單純的話,獨行健行比較有效率,同樣時間可以走更多的路,也比較容易達到預設的目標;但無法像團隊行動那樣,能即時分享,互相照應,以及吸收廣泛的群體智慧;不過以這次健行而言,還好我沒跟上團隊,否則得再走以前常走的老地方,而無法一償宿願,至於好不容易背上山的金棗,只好當作是重力訓練,再揹下山轉贈親友囉!


破碎著山頭,由來已久,沒有道理怪罪特定人,但地圖的看板上,清楚的寫著"柯市長你在哪裡",顯然那是民怨的表達;偏巧附近有張一二十年前的宣傳單,居然還被保留著,真是匪夷所思.


好雅致的紫藤,真是賞心悅目,忍不住照張相帶回家再三觀賞.

大崙頭山頂及打印台



下山後照常陪老太爺健行,為配合他們的步調,邊走邊練操手功,一天下來居然走了32513步,似乎只要注意鍛鍊,整天陪老人家過生活,其實並不會退化的,當然也不會影響自己的健康與活力.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恭錄"孟子"心得報告

    今年九月、十月抄論語,本想順著抄孟子,因孟子的篇幅較大,逾五萬字,不及在一個月內抄完,十一月乃改抄較短的中庸,也陸續完成兩書的報告,這個月孟子終於抄完了,而能趕在年底前完成心得報告。
    全文雖然僅七章,卻多達五萬多字,與論語、中庸、大學並稱四書,同屬儒家極重要的經典之作,特別是在學期間即選錄此書來當教材,且其民主思想,更為各法政學者所推崇,因此抄錄此書前,在腦海中,很自然的浮現幾個問題.
1.作者為何?
2.他對現代思潮及典章制度的影響?
3.值得奉為圭臬的語錄或引為借鏡的故事,有哪些?

一、  作者為何?
由於本書各則語錄之發言人有稱孔子、稱孟子、稱告子者,其他均稱姓名或稱號,孔子當為那個時代對孔老夫子的尊稱,冠姓加,係對老師的尊稱,因此孟子、告子,應非直接的作者,而孟子的學生公孫丑、萬章,在本書中均以姓名來當引言人,是故不才認為本書的直接作者當為公孫丑、萬章……等人,本書是以記錄孟子所述說的故事及孟子言行錄為主,因此其第一作者,無疑的應該就是孟子本人。

二、他對現代思潮及典章制度的影響?
<民主思想>
離婁上第9------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
盡心下第60------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諸侯危社稷,則變置。犧牲既成,粢盛既潔,祭祀以時,然而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

<性善學說>
告子上第6------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革命思想>
梁惠王下第15-------孟子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萬章下第18-------齊宣王問貴戚之卿,孟子答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罷免制度>
梁惠王下第14------孟子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推選制度>
梁惠王下第14------孟子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陪審制度>
梁惠王下第14------孟子曰:「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如此,然後可以為民父母。」

<教學優位的教育理念>
盡心上第14------孟子曰:「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

<語言環境的教育理念>
滕文公下第11------孟子曰:「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易子而教的教育理念>
離婁上第18------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遷善改過的教育理念>
離婁下第53------孟子曰:「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雖有惡人,齊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

<循規蹈矩的教育理念>
告子上第20------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學者亦必志於彀。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

<死當而教的教育理念>
告子下第36------孟子曰:「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

<多元教學的教育理念>
盡心上第40------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時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達財者,有答問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

<厚生養老政策>
盡心上第22------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天下有善養老,則仁人以為己歸矣。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匹婦蠶之,則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百畝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無飢矣。所謂西伯善養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樹畜,導其妻子,使養其老。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飽。不煖不飽,謂之凍餒。文王之民,無凍餒之老者,此之謂也。」

<生態保護的理念>
告子上第8------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

<土地制度>
梁惠王上第7------曰:「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
滕文公上第3------曰「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

<國家公園>
梁惠王下第9------孟子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

<養生學>
公孫丑上第2------孟子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閒。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
盡心上第1------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盡心下第81------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

<主觀唯心論>
盡心上第4------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麻衣神相學>
離婁上第15------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三、值得奉為圭臬的語錄或引為借鏡的故事,有哪些?
◎梁惠王上第3------五十步笑百步
<實際運用>五十步笑百步,固然語見孟子,但現實社會這種情形經常發生,甚至於習慣嘲笑者,往往黯於自見,有時逃百步反笑逃五十步,所以嘲笑他人故不足取,受人嘲笑也無需太在意,宜自我檢討,有者改之,無者笑罵由他,凡事為所應為即可。

◎梁惠王上第7------緣木而求魚
<實際運用>儘管說世界上真的有爬樹魚,而且在蘭嶼及加勒比海附近的樹林裡,也許偶爾會找到被樹枝困住的飛魚,但畢竟機率極低,在其他地區緣木而求魚,幾乎毫無成功的可能,是故凡事宜認清目標,循正確的路徑去努力,方能事半功倍,達成目標。

◎梁惠王下第8------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實際運用>獨樂樂,最多不過是個人自私型的暗爽,猶如錦衣夜行,不受人議論,就已經不錯了;不如與眾同樂,在大家同樂的氛圍上,更能激發樂的共鳴,而產生更大的快樂,為此不才偶有所得,往往不屑獨樂,寧可野人獻曝,與朋分享。

◎公孫丑上第6------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
<實際運用>孟子的性善學說,對不才而言,的確是天生的,相信所有正常的人,都擁有仁義禮智四善端;惟不可諱言的是,人除了有四善端外,也會有貪、嗔、癡三惡念。愚見以為,仁者不嗔,義、禮者不貪,智者不癡。只要能發揚仁、義、禮、智四善端,自然克服得了貪、嗔、癡三惡念,讓人生變得更美好。

◎離婁上第1------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實際運用>道家講求「無為而民自化」,儒家則主張入世理念與力行,不才覺得,那些依循慣例,本乎人性的事情,的確可以不為而成,自自然然的解決問題;但大抵而言,新的體制及行為模式,是不大可能「無為而民自化」的,特別是大破大立的新局面,或足以洗面革新的好習慣,絕非放任無為,即能竟其全功,務必耳提面命,乃至立為座右銘,惕勵檢討,隨時修正,才能形成新的習慣,建立新的秩序,而不流於空想。

◎離婁上第4------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實際運用>推諉塞責,怨天尤人,是常人的通病,也是人生痛苦的來源,其實遇到橫逆挫折,不必急著怨天怨地怪別人,反求諸己,了解自身的盲點與不足,不僅心情能因正向的轉念思考,而豁然開解,自身的修為將日益提升,終將進身賢達之林。

◎離婁下第56------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
<實際運用>一樣米養百樣人,聖賢才智平庸者有之,愚劣者有之,精神出問題違反常人者亦有之,遇到橫逆挫折,能反躬自省,聖賢才智平庸愚劣者,對我們的態度大概都能改善;然而假如我們遇到了精神有問題的可憐人,不管如何自我修正,仍可能猶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此時宜叁考孟子的做法,一面發揮仁者的同情心,一面避之則吉,而不必與她一般見識。

◎告子下第35------孟子曰:「舜發於畎畝之中,傅說舉於版築之閒,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里奚舉於市。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實際運用>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論聖賢才智平庸愚劣皆然,我之所以為我,絕非一成不變的我,而是由時空環境,天造地設孕育而成,不論順境或逆境,均是造就現在我的重要因素。以不才而言,雖然目前業已賦閒,但只要有心,仍可轉換身分為家庭煮夫、看護、攝影師、督課員、記錄員、資料整理者、分享者,一樣可以對家庭,乃至社會奉獻一點心力,何況「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順逆成敗,根本不必在意,乃能笑罵由人,堅持為所應為。

◎盡心上第9------孟子曰:「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脩身見於世。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實際運用>賦閒之人,是非成敗已成空,大可不必為組織榮枯,業務的發展負起責任,也無從負責,當然不可能澤加於民或兼善天下,頂多嘛,只能一年捐1500cc的血,看看對受難之人,能否讓她們多一點轉危為安的生機。因此當前要務,著眼於在家修行,多讀書、勤養生,把鄉間偶遇或讀書心得,與有智慧的人分享,以加深自己記憶的深度與廣度,並產生類似讀書會的功效。

◎盡心上第29------孟子曰:「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軔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實際運用>掘井不及泉,猶為棄井,事實上那不僅是口毫無取水功能的廢井,且閒置不繼續挖掘,哪天誤陷人跌入,還可能害人呢?因此凡事不做則已,做了就應該貫徹始終,絕不容許半途而廢,否則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太不值得了。

◎盡心上第49------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實際運用>書籍故然是古聖先賢,古今中外各類達人智慧經驗的展現,看書有利於吸收作者的智慧經驗,累積自己的知識資本,然而一來知識需與時俱進的;二來,知識往往深受時空限制需作必要的調整,方能合乎我們的實際需要;  何況誤印誤譯誤傳,再所難免,因此不論如何,均不宜盡信書,而應活化書本,靈活運用,來確保有智慧的人生。

四、多聞闕疑
        告子下第26------淳于髡曰:「昔者王豹處於淇,而河西善謳;駒處於高唐,而齊右善歌;華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有諸內必形諸外。為其事而無其功者,髡未嘗識之也。是故無賢者也,有則髡必識之。」
傳說秦朝將萬杞梁等人斬殺祭長城,其妻孟姜女千里尋夫,傷心過度,終於哭倒萬里長城,這則流傳兩千餘年的故事,是將戰國時代的秦國杞梁善哭之妻,誤傳為秦朝杞梁之妻孟姜女呢?還是另有其人。
        此外,孟子一書中,一再指責楊墨等學說,是禽獸,在戰國時代那樣的亂世,為何不被告、被嗆、被陷害,甚至於被殺,而仍可活到85歲?
        孟子雖然遵稱楊朱為楊子,稱墨翟為墨子,但談到楊墨等學說,卻說他們是禽獸,也算是對事不對人嗎?還是因為當代交通不便,孟子的批判沒有傳到楊墨等學派之門人耳內?或者楊墨等門人,滿門盡賢達,並不在意受人批評?好奇怪喔!戰國時代是個大亂世,其言論自由的尺度居然寬鬆到這種程度。

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頂新黑心油事件,真的可以判無罪嗎?

                頂新黑心油事件,爆發時即鬧得沸沸揚揚的,彰化地檢署不負眾望,閃電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更對其負責人具體求刑30年。據料日前彰化地方法院竟做出無罪判決,更讓此事件火上加油,輿論譁然,諷刺作品及笑話,紛紛出籠,甚至於社會各界紛紛展開「滅頂行動」,害其旗下的關係企業,與絕大多數無辜的員工,慘遭池魚之殃。
    誠然說我國的刑法係採罪刑法定主義,犯罪行為必須完全符合犯罪構成要件才成立犯罪;以現行的食安法,雖然尚未擴充至食品之原料;且刑法以處罰自然人為原則,但假如有事實足以證明,頂新高層意圖為自己或頂新集團不法之所有,以矇騙、虛偽商品標示……詐術使消費者誤劣質品為高檔貨給付高額價金購買劣質之商品者,論其行為實與刑法第339條第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詐欺罪之構成要件完全符合,因此知情之頂新高層相關人員,至少應繩之以難以數計個公共詐欺罪,何況他們還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等刑責。刑事訴訟法第267條明定: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因此就算是彰化地檢署起訴的範圍,僅及食安問題,彰化地方法院仍應就全盤的犯罪事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法院為發見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項,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之規定,依職權調查相關證據,追究頂新高層相關人員之刑事責任,豈可怠惰調查,輕易以罪證不足,來判決無罪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固然授權法官自行決定是否依職權調查證據;其但書規定「於公平正義之維護……等重大關係事項」,法院則必須依職權調查之,否則就是怠惰,就是違法;頂新的黑心油事件,於公平正義之維護,顯然的有重大關係,因此斷不容許,在審判書上,三言兩語就認定為罪證不足,而宣判無罪。畢竟我們的刑事訴訟是本於社會安全防衛而採職權調查主義;與民事訴訟係本於權利衡平觀念而採當事人進行主義,迥然不同。

    此一重大的社會案件,相信彰化地檢署必然如期上訴,假設不才是高等法院的承審法官,面對如此草率違背社會公義的判決,不發為更審才怪!




 

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可否廢除財產繼承制度,建立剩餘財產分配制?

祖克柏得女! 捐持股逾1.5兆

2015/12/03 06:56 陳思瑜 編譯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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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創辦人祖克柏,為了慶祝寶貝女兒誕生,他和妻子宣布要捐出手上持有的99%臉書持股,要成立慈善機構做公益,外界粗估這些股票市值高達450億美元,更有不少政商名流,像是紐約前市長彭博,更是對他才30歲出頭,就捐出大半公司股票的行為,大力稱讚。
      儘管說祖克柏捐出手上持有的99%臉書持股之後,他留下的1%股份,仍算得上億萬富翁,但年紀輕輕的就富可敵國,又肯捐出1.5兆資金來濟世,實在是古今所少有的,雖然這天大的善行,公開宣布在宗教界裡,也許就不算積陰德,然而不管是陽德陰德,同樣都是積德,都能對社會發揮相當大的貢獻,而且比起陰德,陽德更能影響社會風氣,還具有"與人為善"的作用.若能激發富豪們的良心,踴躍捐輸,更能讓苦難的民眾紓困,或激發有才無財者的潛能,造福這個世界,其功其德絕不可沒.相形之下,那些為富不仁者,讓取之於社會的財富,僅滿足一己或自家人的私慾,應該要汗顏囉!特別是那些靠著富爸爸發跡的富二代,常爆發爭產風波,甚至於還鬧之人命來,相信其先人地下有知,在怎麼貪也寧可把剩餘財產捐出來,也不願意看到後代子孫為了繼承財產而自相殘殺.
         不才深深覺得,世界上最不合理的制度,莫過財產繼承制度,出生窮人家的清寒子弟,從小陪著父母過著飢寒交迫的日子,沒錢繳學費,沒錢穿新衣,甚至於沒錢吃飯,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父母年老了,常需節衣縮食來奉養他們,父母升天了,不要說繼承他們的財產,更悲慘的恐怕還得賣身來葬父葬母的,才能讓父母入土為安;反觀那些富家子弟,從小吃喝不愁,擁有極佳的資源供其讀書謀職或創業,父母病了老了,有錢找看護來照顧,平日只要用點心,光用眼睛或嘴巴就能輕易的盡孝道,父母百年後,即可不勞而獲,獲得龐大的遺產,這種制度有甚麼公平可言.此外"人心節節高於天,越是多錢越愛錢",假如沒有財產繼承制度,人的貪念,頂多只是讓一個有限生命的人,其各類需求獲得滿足即可;然而有了財產繼承制度,為確保其子子孫孫的榮華富貴,則其貪念勢必無限上綱,而衍生貪贓枉法、巧取豪奪黑心食品......等問題,終究滋生更多不公不義的事端,甚至於危害人類族群的安全.
        財產繼承制度既然是天下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制度,經過數千年的試驗,又出現那麼多的問題,甚至於將危害整個人類的安全,似乎應該考慮廢止這種不公不義的制度.然而一旦廢止財產繼承制度,那人死了之後,其遺產當如何歸屬呢?因當今各國政府的公信力均未能達到百分百,不宜遺產充公,所以不妨先建立"剩餘財產分配制 ",規定
1.自然人於臨終前,得預立遺屬,規劃其扣除喪葬及履行親屬扶養......等必要費用之剩餘財產之分配,分配給六親等內之親屬者,採累計課稅,課徵1%至99%之遺贈稅;分配給特定之弱勢家庭者課徵1%至50%之遺贈稅;分配給慈善基金會者課徵1%至30%之遺贈稅;分配給政府立案之慈善機構者,完全免稅.
2.自然人於臨終時,未及預立遺屬者,扣除喪葬及履行親屬扶養......等必要費用 之剩餘財產,全部歸公.
3.前項歸公之剩餘財產及遺贈稅,應優先編入次年之社會福利與教科文預算項下,以解救苦難同胞,並促進國家科技與文化之進步.
        從古至今,小富由儉,大富由天,小富還可能是靠自己的努力與省吃儉用累積財富而成的;大富必然是幾%的創見,與數十%的機運所形成的,除了個人的創見與努力外,其他的都是吸納社會的財富而成,相信祖克柏也有這種認知,才肯這麼大方的捐出99%的財富. 財產繼承制度,既然如此的不公不義,且又是社會的一大亂源,在政府公信力仍不如民間慈善機構前,何妨建立剩餘財產分配制,讓辛苦一輩子的國民,擁有剩餘財產分配權,以增進社會福利,並維護社會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