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退休制度史摘要 參考[編輯]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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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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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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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年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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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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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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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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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實行「世祿制」,即各級封君享受自己封地上的收入,除按規定向上一級封君交納一定的貢賦和提供一些勞役外,其餘的部分歸封君享用,官位及俸祿可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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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上》說:「大夫七十而致事。」
*退休後得參聽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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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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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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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黃金、糧食、房屋、車馬 (劉愷一次退休為錢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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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俸祿在兩千石以上者,可帶原俸祿的三分之一作為養老金。
千石祿/年(如劉愷, 120斤/石,約相當於月俸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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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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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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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規定給本官半俸以終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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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官員退休後多可以閒職終其身,經示優寵之意,並無實際職事。官員退休以後仍可以享受一定的待遇,還可擔任中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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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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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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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九品官吏告老之後,賜給「永樂田」可傳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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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以上官員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獲全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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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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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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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祿,且其子弟亦可恩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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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神宗以後准許官員帶職致仕,並對退休官員給予種種禮遇和優待,一度准予領取全俸,並設置大量宮觀安置致仕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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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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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
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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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七年(1303年)對退休待遇休正為:三品以下官員應授品級外,加散官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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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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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
55歲得稱病冠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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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列名官籍,一般官員則多是半俸。
四品以下官員退休晉級一等,官員退休,其子孫可獲蔭補資格。有特殊貢獻的官員按原俸祿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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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免稅免役特權,地方官府還要派人為其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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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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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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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以下官員正常退休者,給予厚品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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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原俸祿減半發放,但對那些有特殊功績的官員,如打仗負傷者,則全數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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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官員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並有向皇帝陳訴地方政務情況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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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才評析意見:
1.古代雖有致仕歸養制度,惟常因上位者之喜怒,而採差別待遇;得寵者,十百倍於常態給與;得罪權貴者,輕者往往一文不與,甚且藉端抄家,重者可能橫遭滅族之禍.
2.差別恩給制,如能法制化,使退休人員之退休給與,視其在職期間對國家之貢獻度而分級給與,似乎符合真平等的精義,值得參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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